中心常务副主任叶建亮:体制机制改革为浙江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2024-12-20 来源:浙江大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 访问次数:10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标。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如何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2024年12月17日浙江卫视播出的“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第二十四季《敢为天下先》第一集《有效之策》。浙江大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叶建亮教授作为主讲嘉宾与浙江省社科院发展战略和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周盛、省委党校治理现代化与浙江现象研究中心主任胡重明等专家学者一道,就如何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全面深化改革、如何更好推动各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如何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叶建亮教授认为,全面深化改革,关键要牵住经济体制改革这一“牛鼻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影响和传导作用,是改革蓝图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明确改革的重点任务和主攻方向,破解经济发展中的难点和痛点,以点带面,推动经济更高质量的发展,可以有力促进其他领域深层次矛盾的化解,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条件、提供动力。

 以浙江为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们在经济领域推动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制度建设,使得我们的改革能始终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改革既要“开窗”,也要“开门”。开窗是改革政策的出台,让人们看到了改革的图景,而开门则是让人们找到了实施的路径。从改革目标到具体实施还要经过艰难的探索,这就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具体体现。打通政策落地实施的每一个堵点,找出政策实施的具体门路,有效打破玻璃门、旋转门的问题,对于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具有重大的示范效应。

 同时,改革是有窗口期的,市场和企业的需求,就是我们启动改革的信号灯。各级政府不仅要识别企业的市场需求,还要及时的予以回应和解答。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要更加积极的看待市场和企业所面临的问题,这些问题正是我们推动体制机制变革的契机。不论是这次的先查验后装运,还是最早义乌进行市场化改革,允许老百姓沿街摆摊等,都是政府对市场需求的积极及时的响应,促成了相关制度改革,并引领经济社社会的大踏步发展。另外,改革是基层创新+顶层设计互动的结果。之所以需要顶层设计,是改革要兼顾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基层的需求可能是局部的,短期的,但是改革的制度设计则必须是长远的,整体的,是基于生产力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做出的提前制度谋划。改革的本质就是改变生产关系,以更好的适应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聚焦高质量发展,有效提供制度供给,构筑新型生产关系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点。在新的领域,必须注重在基本生产关系层面加强制度供给,才能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一是重点关注新领域的产权制度安排。特别是创新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主要特征,创新成果的产权制度安排直接决定了相关主体的创新动力。必须根据创新的特点,在合理平衡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研究人员的利益关系上加强制度供给。二是要重点关注分配关系。新领域往往意味着新的分配关系。比如,前几年热议的“困在算法里的小哥”,算法作为新的技术,如果只是帮助企业更便利的榨取员工的剩余劳动,那么这样的技术是不可能转变为新质生产力的。因此,我们必须在新领域及时有效的提供制度安排,确保良好的分配关系,实现包容式增长,新技术才能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三是市场组织和资源配置方式。生产力的发展往往走在生产关系之前,制度供给既要为当下的社会经济活动提供规范,也要为新兴技术的发展提供试验的空间。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制度要及时革除,新制度的创设要有前瞻性、动态性和兼容性。

 如何更加积极的发挥地方政府在深化改革中的作用,叶建亮教授认为,能否兼顾各方的利益,实现共赢,是判断一项制度优劣的标准,也是各级政府推动改革的重要原则。改革既要做加法,也要做减法。很多人觉得要改革就是要不断的创设新的制度,出台新的政策文件,改革的绩效就体现在这一系列制度上,这种观点是片面的。政策不断的增加,底层市场和企业的行动空间则不断的被压缩,制度运行成本不断上升,市场主体的活力自然也难以激发。改革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做加法的同时,多做做减法。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去伪存真,真正建立起“放得活、管得住”的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